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基建期)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裕鸿
联系电话:13988362919
2、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哈尔滨昊林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晏良
联系电话:15523707819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甲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枫
联系电话:13308787700
云县第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云县第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云县第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