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主持开展了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25万吨/年普通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召开了验收会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25万吨/年普通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0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25万吨/年普通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基建期);
建设单位: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高磊/18869652218);
验收评估单位:云南浩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曾星/17842460105)。
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25万吨年普通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基建期)监测总结报告.pdf
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25万吨年普通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基建期)验收报告.pdf
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