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2月16日在永仁县永定镇主持开展了永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永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7日-2022年1月16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永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罗永磊/13987855976);
验收评估单位:云南浩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曾星/17842460105)。
永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