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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姚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姚安县主持召开了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31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
建设单位:姚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苏文林/15925105850);
监测单位:云南甲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娜/15894542918);
验收评估单位:云南浩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崔阳/1588780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