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昌宁天和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昌宁天和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昌宁天和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昌宁天和医院
联系人:李志海
联系电话:18908758099
2、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浩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仕琼
联系电话:18987958840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甲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姗
联系电话:18214570930
昌宁天和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昌宁天和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验收鉴定书.pdf
昌宁天和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